通山、崇阳、通城三县扶贫领域专项巡视反馈情况公布

02-08 10:35  

根据省委和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的部署,2017年8至10月,省委11个巡视组分别对我市通山、崇阳、通城3个县及其他28个县(市、区)开展了扶贫领域专项巡视。2017年12月25至29日,省委各巡视组分别在各县(市、区)领导干部会议上反馈了巡视情况,对巡视整改提出要求。

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省委巡视办、相关市州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同志参加了部分反馈会议,并就抓好整改工作作了强调。被巡视县(市、区)党委主要负责人就抓好巡视整改作了表态。

其中,通山、崇阳、通城三县反馈情况如下:

通山县

带领群众脱贫攻坚能力不足

脱贫攻坚措施不准不严不实

问题: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重要指示精神认识不到位,“四个意识”不强,贯彻执行中央关于脱贫攻坚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存在偏差,党委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够,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带领群众脱贫攻坚的能力不足;脱贫攻坚措施不准不严不实,廉政风险较为突出;精准识别数据失真,扶贫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不规范,扶贫项目监管不力,扶贫同扶志、扶智结合不紧密;县纪检监察机关履行监督责任不到位,监督执纪问责力度不够,派出派驻机构“探头”作用发挥不充分。

建议:充分发挥党委在脱贫攻坚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切实担负起脱贫攻坚的政治责任,加大对扶贫项目监管力度,强化扶贫资金使用管理,加强宣传引导,增强党员干部群众主动参与脱贫攻坚的内生动力,在扶志和扶智方面多谋对策、多出实招,把基层党组织建设同脱贫攻坚紧密结合起来。

崇阳县

执行精准扶贫政策和决策部署不够有力

扶贫工作不务实

问题:“四个意识”不够强,执行中央、省委精准扶贫政策和重大决策部署不够有力,工作研究不深入,责任压力传导层层递减;脱贫攻坚不准不严不实,违规违纪问题较为突出,精准识别和精确施策不精准,扶贫工作不务实,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落实扶贫脱贫政策打折扣搞变通,扶贫效果不佳;县纪检监察机关监督责任不到位,监督执纪问责力度不够,“一案双查”落实不彻底,违纪违规问题屡查屡犯,震慑作用不强。

建议:增强“四个意识”,强化“两个责任”,坚持从实际出发,贫困识别和政策实施力求精准,扶贫产业建设既要解决增收问题也要突出引领带动作用;抓好基层党组织建设,发挥战斗堡垒作用。

通城县

主体责任压力传导层层递减

产业扶贫举措不实

问题:政治站位不够高,践行“四个意识”有差距,贯彻落实中央关于脱贫攻坚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不到位,领导核心作用弱化,责任压力传导层层递减,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战斗力不强,脱贫攻坚工作不准不严不实;产业扶贫举措不实,效果不理想,易地搬迁安置群众获得感差,扶贫与扶志扶智结合不紧,对精神贫困缺乏治本之策;扶贫资金监管不严,违规违纪问题频发,扶贫项目监管不到位,扶贫工作不务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县纪检监察机关履行监督责任不到位,主动发现问题不够,监督执纪问责没有落实从严要求,震慑作用不强,高压态势没有形成。

建议: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压实“两个责任”,确保扶贫脱贫顺利推进;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作风建设,切实转变工作方式;进一步加强项目资金监管,助力脱贫攻坚工作;进一步增强党组织的战斗力,切实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

文章来源:湖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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