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城县消委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座谈会召开

03-14 21:20  

云上通城讯 记者张永锋报道:3月14日上午,通城县消费者委员会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座谈会在县工商局召开。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金敏,县消委会长、县工商局局长吴刚毅,县消委会成员单位代表及消费者代表近50人参加。县工商局副局长刘伟民主持座谈会。

会议对2017年度全县消费维权优秀单位和优秀个人进行了通报表扬;与会人员围绕2018年消费维权工作积极献计献策;县食药监局、质监局、农业局在会上作了经验交流发言。

“2017年,全县消委各成员单位围绕‘网络诚信,消费无忧’年主题,共查处各类经济违法违章案件403件,案值928.23万元。”

“查处食品药品案件112起,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3起,查办跨区域假药案1起。”

“县消委全年共受理消费者诉求455件,咨询已全部答复,办结率100%;投诉及举报已办结210件,办结率98.13%,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89.81万元。”吴刚毅对2017年消费维权工作进行总结,并对2018年工作进行安排部署。“2018年,县消委将紧紧围绕‘品质消费,美好生活’年主题,重点抓好12项活动,营造品质消费的浓厚氛围;加强监管执法,维护品质消费的市场秩序;扩大社会监督,构建品质消费的‘命运共同体’;完善体系建设,织密品质消费的保护网。”

金敏指出,2017年,县消委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发展战略,广泛宣传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法律、法规,大力加强市场监管,严厉打击和查处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行为,有力维护了人民财产安全和市场经济秩序,为建设“五个通城”做出了积极贡献。金敏要求,各职能部门要加强政策法规及识假知识的宣传,全力提高消费者维权参与意识;要加强经营户诚信建设,引导经营户诚信经营;要强化履职尽责,提升监管能力,加大对假冒伪劣产品的处罚力度,加强曝光力度,不断推进我县消费者权益保护事业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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