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中元节期间城区禁止燃放鞭炮、焚烧纸钱的通告

08-14 18:55  

为了进一步推进全县殡葬改革和禁鞭工作,倡导文明祭祀新风,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现将“中元节”期间城区禁止燃放鞭炮、焚烧纸钱的事宜通告如下:

大力提倡和推广鲜花祭祀、网上祭祀、家庭追思会等文明祭祀方式,特别是党政机关党员干部、工作人员要带头,切实改变影响公共利益的祭祀陋习,争做文明市民。严禁在城区内主次干道、机动车道、人行道和绿化带、临街小巷、城区公园、隽水河、秀水河河边等公共场所燃放鞭炮、撒石灰、烧冥纸和其他祭品等影响城区生活环境的祭祀活动;严禁占用城市道路、公共场所摆摊设点经营封建迷信等祭品;严禁在露天场地以祭祀为名焚烧任何物品。“中元节”期间,县“四城同创”联合执法专班将在城区巡查,县内媒体全程参与,对不听劝阻的行为予以曝光,对妨碍公务执法的行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对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违规祭祀的一律予以通报,情节严重的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特此公告

县委宣传部

县“四城同创”工作指挥部

2018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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