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农民工难讨薪 法律援助助维权

©原创   04-18 14:33   通城县融媒体中心

(通城县司法局)4月17日,65岁的汪某某等人拿着调解协议书,喜笑颜开地到通城县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感谢续辉同志的帮助,让我们多年来的辛苦讨薪终于有了结果。”

2019年春节前夕(大年二十八),4位饱经风霜、孤立无援的工人,神色哀伤地来到通城县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操着一口外地口音向中心工作人员诉说着他们的不平之事。原来,他们是襄阳市宜城市的农民工。2015年,汪某某等十几人在包工头卢某某(本县沙堆镇人)的介绍下,到卢某某所承建的海南铁路线工程和海南东方市八所镇做工,结算工资139980元和做饭工资22500元。工程完工后,卢某某以未收到工程款为由各项工资分文不付。汪某某等人多次催讨无果,甚至与卢某某失联。为了拿到血汗钱,汪某某们踏上了漫漫讨薪路,5年过去了,他们只找到卢某某老家地址,而讨到工资、甚至联系到卢某某都成了奢望。他们当中有一名农民工患了癌症,却因为拿不到工资无钱治病,病情日益严重。

久经挫折后,汪某某们仍维权无望。一次偶然机会,汪某某在公益广告上看到了党的十九大代表、通城县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负责人续辉的先进事迹,仿佛看到了维权的希望。于是他们满怀期待来到该法律援助中心,找到了续辉。

“农民工的血汗钱,一分都不能少。”续辉听完他们的诉说后,当即受理了此案,并周密调查,掌握卢某某所打欠条等关键证据后,3月5日依法向通城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4月17日,此案在法院进行调解,续辉据理力争,使汪某某们与卢某某达成调解协议,由卢某某当即支付身患癌症农民工的工资,剩余工资分三年按期全额支付。至此,汪某某们5年来的漫漫讨薪之路终于画下圆满句号,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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