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方便”乱倒垃圾 处罚肯定少不了

05-19 17:58  

(全媒体记者 黎赛明报道)5月17日,县扬尘治理专班接到群众举报,在隽水镇石泉村鸿泰钢材市场附近有人乱倒建筑垃圾。执法人员赶到后,将运输建筑垃圾的农用拖拉机进行了扣留,责令当事人运走垃圾,并对其进行了教育处罚。经县扬尘治理专班执法人员调查,乱倒建筑垃圾的当事人为黎五甫、黎八辉两人,当天他们在给他人运输清理建筑垃圾时,为了图“方便”将垃圾倒在石泉村鸿泰钢材市场附近空地处。

根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 第二十六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随意倾倒、抛撒或者堆放建筑垃圾的,由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对单位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200元以下罚款。


乱倒垃圾当事人 黎五甫: 通过今天执法部门的教育,我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希望广大市民以我为戒,不要乱倒垃圾。

据县扬尘治理专班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加强督查执法力度,对城区继续实行“多点覆盖式”巡查,始终保持扬尘防治的高压态势,严密查处乱倒垃圾、违规渣土运输等行为,进一步净化城市空间,推动我县空气质量持续好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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