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城警讯】两男子酒后在KTV辱骂民警被拘留

07-09 16:47   来源:通城公安   通城县融媒体中心

总有些人

喝了点酒就开始飘

撩事斗非

目中无人

我们常说

喝酒要有个度

这醉酒容易闹事

而有些人一喝酒

就不知道自己做了什么的蠢事!

7月7日晚23时3分,我局隽水派出所接市民方某报警;称其在英皇KTV生日厅内被人用刀威胁,需要帮助。

接警后,值班民警迅速赶到现场,在到达现场了解情况后,未发现该警情情况,民警便与报警人联系核查信息是否有误,并要求包房内人员配合调查暂时关闭音乐。

此时,胡某鹏(男,37岁,通城县大坪乡人)突然神气地说道“派出所算什么、你们算么特东西、滚出去···”等辱骂言语,在民警对胡某鹏当众辱骂民警的行为予以制止时,胡某皓(男,34岁,系胡某鹏之弟)用手抱住民警的颈部,并开始辱骂处警民警。

因胡某鹏、胡某皓现场行为涉嫌违法,民警遂对其二人口头传唤到公安机关接受调查,在民警采取强制传唤措施中,二人涉嫌醉酒不但不配合,还对民警扬言“我记住你警号了,我要搞恩个撒”、“我又不怕坐牢,有本事关我撒”等威胁言语,并抓伤民警手臂。

在传唤至派出所后,违法行为人胡某鹏、胡某皓仍然在办案区内撒泼耍赖,并对民警不停地辱骂。


目前,违法行为人胡某皓因涉嫌寻衅滋事被公安机关依法予以行政拘留12日之处罚;对违法行为人胡某鹏依法予以行政拘留10日之处罚。


       对任何阻碍民警


依法执行公务的行为

通城公安

坚决打击

绝不手软

案件关联 :男子为泄愤报假警  诬陷他人“坑”了自己

7 月7 日晚23 时3 分,方某报警称其在英皇KTV生日厅内被人用刀威胁;民警出警后经核实并无该警情。方某仍然坚称英皇生日厅内有人持刀,致使民警再次前往生日厅进行盘查时,导致生日厅内顾客不满最终与民警发生冲突,引起现场秩序混乱,最终导致文中上述警情发生。

随后,民警依法将报案人方某(男,37岁,通城县关刀镇人)传唤到案接受调查。

经查,方某因在英皇ktv英皇厅内与他人发生口角纠纷,回到家中后为泄愤拨打110 报警,谎称在英皇ktv生日厅内有人持刀持枪架在其脖子上面威胁自身安全。

目前,违法行为人方某因涉嫌谎报警情扰乱公告秩序被公安机关依法予以行政拘留8日之处罚。


警方提示:无效报警和报假警会大量占用警务资源,严重干扰警方的正常工作。民警在此提醒大家,切勿恶意骚扰110、报假警。

普法时间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三十五条规定:

拒绝或者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一)公然侮辱正在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

(二)阻碍人民警察调查取证的;

(三)拒绝或者阻碍人民警察执行追捕、搜查、救险等任务进入有关住所、场所的;

(四)对执行救人、救险、追捕、警卫等紧急任务的警车故意设置障碍的;

(五)有拒绝或者阻碍人民警察执行职务的其他行为的。以暴力、威胁方法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表现形式

  妨碍民警执行职务违法犯罪行为形式表现多样,大体可以分为两方面:

言语方面

一是侮辱谩骂。对民警的执法形象或个人人格进行辱骂、诅咒;

二是威胁恐吓。对民警进行言语上的挑衅,威胁民警自身或家人的人身安全;

三是栽赃诬陷。以莫须有的名义挑拨是非,引起不明真相的群众或媒体误解。

肢体方面

一是物理阻碍。通过用肢体拦、挡、堵、截等行为阻碍民警执行公务,使得民警不能接近或带走被执法对象;

二是肢体冲突。使用肢体上的推、拉、扯、拽等行为干扰民警执行公务,不以造成警察伤亡为目的,而是为了使被执法对象挣脱被控制或管制状态;

三是暴力抗法。以打、砸、抢、杀等措施对抗民警执行公务,造成民警伤亡失去战斗力,最终达到脱离被控制或管制状态的目的。

来源:通城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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