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城县隽水镇旭红社区原党总支书记、主任张仲国被开除党籍

©原创   08-30 17:19   通城县融媒体中心


       经通城县纪委监委立案审查调查,并经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通城县隽水镇旭红社区原党总支书记、主任张仲国开除党籍处分,依法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违法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张仲国在担任隽水镇旭红社区党总支书记、主任期间,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非法买卖土地,获取非法利益;在协助政府从事征地拆迁工作中,伙同他人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给国家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涉嫌滥用职权罪;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国有土地,涉嫌贪污罪;在担任银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秀水华庭项目负责人期间,为谋取不正当利益,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格销售商品房的形式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涉嫌单位行贿罪。

张仲国身为中共党员,法纪意识淡薄,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并涉嫌违法犯罪,应予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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