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城:警示教育搬到处分决定宣布现场

09-06 16:41   来源:咸宁市纪委监委网站   通城县融媒体中心

“雷某身为国家工作人员,违反工作纪律,违反土地管理规定,根据有关规定经报县委常委会批准,决定给予雷某政务记大过处分……”

9月3日晚,通城县某县直单位机关会议室内,一场处分决定宣布暨警示教育大会如期举行,该单位共30名干部参会。县纪委常委率审理室、审查调查室等相关负责同志到会,当场宣读对该单位部分同志的处分决定。

“我错了,接受组织处理的同时,我将以此警示自己,告诫他人,做人做事不可任性……”雷某握着话筒的手一直颤抖,真心检讨道。

趁热打铁,该县纪委分管常委借此例给全体参会人员上了一堂警示教育课,从“深刻领会和切实增强本职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正确认识组织给予的处分,提振精神,履职尽责”“深刻汲取教训,坚持问题导向,执行严格的考核问责制度”等三个方面以案说纪,使大家真正从灵魂深处受到触动。随后,该局组织机关党员干部和二级单位负责人对照“身边人”,结合自身工作开展深刻的自我剖析,使这次警示教育发挥其最大“药性”。

此外,该县纪委监委审理室负责人建议该局对照法律法规进行一次全面清理,查找风险漏洞,制定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并做好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运用好“四种形态”,对党员干部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早“咬耳扯袖”。

据悉,今年以来,通城县纪委监委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在严查快处党员干部违纪违规问题的同时,做到处分决定宣布与警示教育同步进行,将处分决定由单纯的“一张纸”变为立体化的、触及灵魂的警示教育“一堂课”,发挥以案促改、以案治本作用,一体推进“三不腐”。(毛瑜、皮江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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