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燃放鞭炮现象反弹,县禁鞭办强力出击

©原创   11-21 10:52   通城县融媒体中心

     

(全媒体记者  李索)近期,有群众反映,城区及周边村(社区)有无证销售鞭炮和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情况,特别是深夜燃放现象有所反弹,县四城同创禁鞭办加大宣传巡查处罚力度,查处了多起非法储存销售鞭炮和燃放鞭炮案件。

执法现场

11月13日晚12时许,隽水镇上阔村皮某乔迁,在自家门前燃放了2个礼炮、6支鞭炮,14日凌晨0时30分被巡查民警查获,民警传唤了皮某,经过悉心教育,皮某承认了错误。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对皮某处以了500元的行政处罚。

      皮某:13号晚上我搬新房放鞭炮是错误的,对环境不好,不要像我一样,这个鞭炮不能放了。

非法储存的烟花爆竹

     11月20日16时许,县四城同创禁鞭办在对隽水城区禁鞭区域进行巡查时,发现银城西路某超市厨房内储存有烟花爆竹,执法人员随即对鞭炮进行了收缴,并传唤其超市老板黎某到公安办案中心接受调查。经查证,黎某的行为已构成非法储存危险物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之规定,依法对无证销售非法储存烟花爆竹的黎某处以行政拘留5天之处罚。



       黎某:现在被查获,我意识到鞭炮存在的安全隐患,希望所有的人不要像我一样。

禁鞭专班将黎某送拘留所执行拘留

执法检查



近期,县四城同创禁鞭办还先后对县“城市座标”项目建设封顶、隽水镇白沙社区杨某庆贺寿辰、郑某得孙请客、五里镇五里社区李某为母庆寿等8起违规燃放鞭炮事件进行了处罚。对隽水镇、关刀镇、石南镇,北港镇等12起非法储存、销售烟花爆竹行为,均没收其烟花爆竹,并给予了行政处罚。行政拘留2人。同时,加大力度对全县鞭炮市场进行了全面整治,口头警告整改80户,下达书面整改通知12户,有效遏制了我县违法售鞭放鞭反弹的势头,消除了一大批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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