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严格规范税收执法行为

©原创   12-13 10:55   通城县融媒体中心

(全媒体记者  罗颖)12月12日,国家税务总局咸宁市税务局“三项制度”推进会在我县召开。会议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对“三项制度”工作的部署和要求,总结我市落实“三项制度”工作成果,研究解决当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全市税务系统推进“三项制度”工作稳妥有序。市税务局副局长姜昌平、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朱凤英出席会议。


     会上,各县市区参会单位汇报了“三项制度”工作情况,并就“三项制度”工作落实提出建议和意见。通城县税务局作了经验交流发言。

       今年以来,通城县税务局以全面贯彻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为抓手,扎实推行执法公示制度,通过建立全局人员信息库并适度公开,进行执法主体资格审查,对执法人员实行动态监控。建立《税收行政执法公示台账制度》,明确部门职责,将行政执法公示制度的贯彻落实,纳入年度绩效考核指标,加强行政执法公示的过程管理,严格把好每一起重大税务案件和重大执法决定审核关。利用自主开发设计行政执法公示平台、政务网和县融媒体中心以及局内创办的《隽税文苑》宣传刊,将行政执法公示事项清单图、税务系统所有办税事项的操作流程、纳税规范和需向社会公示的具体事项等“三项制度”的内容进行宣传。同时建立了“税务文化展厅”,打造税务法治文化示范点。成立通城县税务局“蓝色梦想志愿服务队”,广泛开展税法进机关、社区、乡镇、农村、企业、校园“六进”活动,加强税收宣传。

      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中,好的经验和做法也让县税务局在2019年全国纳税人满意度调查测评中取得湖北省第三名的好成绩,被评为湖北省税务局法治基地和湖北省法治文化先进单位。

      市税务局副局长姜昌平要求,在税务行政执法中要明确执法人、事项、责任三个问题,注重执法事前、事中、事后公示三个环节,充分利用传播平台,拓宽公示渠道,促行行政执法落细,稳步推进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记录要求全,明确执法全过程记录事项,组织执法人员培训,配备影像记录设备,落实“执法必记录、流程必规范”理念,积极推动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要认真落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明确审核程序,提升执法能力和执法水平,严格审理每一起重大税务案件和重大执法决定。全市税务系统要强化组织领导,提高认识和站位,坚持目标、问题、任务导向,压实责任,推进“三项制度”工作落地落实,为全市税务工作营造更加公开、透明、规范有序、方便高效的法治环境。




参会人员还前往县行政服务中心、县税务局法治基地观摩我县税务行政执法公示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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