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正确处理废弃口罩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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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正确处理废弃口罩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政府,县直各单位,广大人民群众:

   为积极应对新型肺炎疫情,防止二次污染,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要求,强化废弃口罩收运处置,规范设置废弃口罩收集容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普通民众使用过的口罩因风险较低可以直接投入由城市管理执法局设置的专用回收垃圾桶(人口密集地),投放后应及时洗手。

2、分散居家隔离民众使用过的口罩要做专门处理,农村居民可用炉灶焚烧,城镇居民弃置前应用水煮沸10-15分钟后投放至专用收集容器或喷洒75%的酒精或84消毒液消毒后,并进行简易破碎(扯烂或剪碎)后投放至专用容器内。

3、集中留观民众和密切接触人群使用过的口罩要用专用垃圾收集桶进行收集,并严格消毒,纳入医疗危废管理。

4、发热门诊医护人员和患者使用过的口罩一律纳入医疗危废管理,要单独收集、集中存储、严格消毒、规范处置。

同时,督促有关单位加强对生活垃圾清运消杀,特别是加强废弃口罩专用容器、垃圾收集站(点)、垃圾中转站、公共场所及垃圾填埋场等消杀工作。

我县城区废弃口罩集中收集点:九眼桥、平安大桥、雁塔大桥、新桥、谌家桥、朗桥、秀水桥、东阁景观桥、德成皇路口、胖子超市路口、电力公司路口、纪委路口、北门老转盘路口、三合路口、水产局路口、玉立红绿灯路口、银山广场、秀水公园、雁塔广场。

    乡镇收集点由各乡镇统筹安排。

通城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指挥部

2020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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