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隽水城区实行全域预防性消毒的通知

02-09 12:48   通城县融媒体中心  

为进一步加强全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防止病毒在空气中传播蔓延,根据《通城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方案》和《咸宁市中心城区全域预防性消毒实施方案的通知》,结合我县疫情防控期间日常消毒杀毒工作的安排,为达到城区消毒全覆盖,经县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对隽水城区实行全域预防性消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战疫认识,实行群防群控

(一)环境整治组负责消毒行动方案的制定;宣传组负责宣传发布;保障组负责提供消毒药品和消毒器械。

(二)县“四城同创”办负责组织督办隽水城区内县直各机关事业单位、社会机构办公场所室内外、办公场所区域内所有设施设备及居家室内的消毒工作。

(三)隽水镇负责做好城区居民全域预防性消毒的宣传告知,负责组织辖区八个社区、五个村内消毒车辆不能进出的背街小巷、无物业居民小区、社会空地、小型农贸市场、水果市场、城中村、卫生死角的消毒工作。

(四)住建局负责组织职责管辖范围内,物业小区的公共区域和设施、城区在建和拆迁待建项目工地、城区供气企业等相关场所的消毒工作。

(五)县城管执法局负责组织隽水城区主次干道、公园、广场、城市公厕、垃圾中转站、消毒车辆能进入的背街小巷公共场所的消毒工作。

二、开展全域预防,不留卫生死角

城管执法局、教育局、交通运输局、林业局、民政局、卫生健康局、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商务局、文化和旅游局、城发集团要按照本单位工作职能和隽水城区全域预防性消毒责任清单完成消毒工作 。

疾控中心负责消毒技术培训、技术指导、消毒药品跟踪、药剂配比、药物评估。

其他县直部门在县防控指挥部的统一安排下,指导督促本行业消毒工作。

三、规范技术操作,完善实施步骤

(一)使用药剂:公共区域统一使用浓度为10%的次氯酸钠作为消毒药剂,居家和办公场所可以用消毒液或酒精,但两者禁止混合使用。

(二)使用器械:道路、街面、桥梁等公共区域采取大型车喷方式进行消毒,其余区域使用水雾气雾机、喷雾器及喷壶等常用器械进行消毒。

(三)实施时间:隽水城区全域预防性消毒时间为2020年2月9日21时至2月10日5时。

四、落实工作责任,确保活动效果

隽水镇、县直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严明工作纪律,组建工作专班,制定行动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建立长效机制。务必要按照规定时间统一行动,不得擅自提前或者推迟行动,不得敷衍塞责、走过场,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县直各部门要服从所在社区的统一安排,协助属地督促行业落实消毒行动。县防控指挥部督查组将开展专项督导,对工作不力、行动迟缓的部门,依法依纪严肃追责问责。

附件:隽水城区全域预防性消毒责任清单

通城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指挥部

2020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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