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实施封闭管理的区域居民日常生活必需品保障的通告

02-10 19:25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进入关键时期。根据《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打好疫情防控人民战争十项措施的公告》精神,我县对部分区域实行了隔离、封闭和交通管制。为切实保障实施封闭管理区域居民的日常生活必需品供应,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隽水城区有主管单位的自管小区(如税苑、环保等小区),由所在单位负责生活物资保障工作;隽水城区非单位自管的规范化小区,由县住建局负责生活物资保障工作。隽水城区非规范化管理的小区(无门卫、无物业、无围墙的),由所在社区具体负责生活物资保障工作,隽水镇统筹管理。

二、县域内除上述以外的封闭区域,由所在行政村、社区具体负责生活物资保障工作,各乡镇统筹管理。

三、各行政村、社区落实网格员、采购员,具体负责封闭管理的小区、楼栋、村湾以及本村、社区的生活物资保障工作。

四、网格员负责封闭小区的生活物资保障统筹管理。采购员负责登记小区内居民生活物资需求,及时向社区或配送企业报送采购需求,协助配送单位及配送人员做好配送服务,将物资及时配送到位。

五、县商务局负责统筹组织封闭区域内居民生活物资的保障、调度,以及相关责任单位物资配送车辆通行证的办理。推荐采用电商方式配送。

六、各有关单位、乡镇、村(社区)务必高度重视,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协调配合,确保疫情防控期间封闭区域居民生活必需品的正常供应。

七、开展配送工作时,要按照防控工作要求,落实戴口罩、测体温、实名登记等措施。

八、对目前暂未实行封闭管理的区域,各乡镇要提前明确网格员和采购员,并报县防控指挥部市场整顿组备案,一旦实施封闭管理,立即比照落实。

特此通告。

  附件:通城县实行封闭管理区域首批网格员、采购员名单


通城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指挥部

                             2020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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