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入隽人员疫情防控操作规程

©原创   03-29 20:36   通城县融媒体中心

全县广大群众:

目前,全县疫情防控形势日益向好,但部分国家疫情发展态势不容乐观,我县境外疫情输入风险日趋加大,全面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需要您的支持和参与。为保持全县疫情防控工作的良好态势,确保您和家人的平安健康,现将境外入隽人员疫情防控有关操作规程提示如下:

一、提前进行报备。凡近期计划自境外入隽或已自境外返回目前在其他城市中转的人员,需本人或亲属、接待单位提前2天向所在村(社区)申请,填写《国(境)外入隽申请书》,申请书内容包括:人员姓名、健康状况、来源国家、入境时间、航班号、经停国家、入境机场、联系方式等相关信息。各村(社区)及接待单位要向申请人发放《境外入隽人员告知书》,加强提示提醒,督促入隽人员严格执行各项防控要求。

二、逐级进行审批。乡镇审批同意后,向县防控指挥部外事组提交《关于申请准许境外XX同志入隽的请示》,由外事组报县防控指挥部批准接收。

三、集中转送隔离。县防控指挥部批准接收后,外事组向交通保障组开具《境外入隽人员接收证明》,由交通保障组与申请人联系,确定境外人员入隽时间和相关事宜,并通知恒通公司安排专车“点对点”接回。“点对点”接回专车抵达坪山高速口后,由交通保障组对境外入隽人员进行测温登记,并派人随专车共同将其送到通城县人民医院进行相关医学检测。严禁境外人员私自乘车入隽或家属私自接回境外人员。

四、依规检测隔离。所有入境人员自入隽之日起,一律实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14 天,并开展核酸、抗体、CT和血常规检测。如检测显示入隽人员可能感染,立即将其移交疫情防控组处理;如检测显示入隽人员暂未感染,将其移交收集留观组,安排到英皇酒店集中医学观察点进行集中隔离。

五、依规支付费用。境外人员输入病例中已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在基本医疗保险、大病医疗保险、医疗救助等按规定支付医疗费用后,个人负担部分由财政给予补助;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医疗费用原则上由患者个人负担;参加商业健康保险的,由商业保险公司按合同及时支付;对困难人群,按照《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实行医疗救助,减免医疗费用。外籍人员参加医疗保险的,医疗费用支付执行医保政策规定;未参加医疗保险的,医疗费用由个人负担。入境入隽人员“点对点”接送专车费用由入隽人员按恒通公司核定价格自费,相关医学检测及集中隔离期间产生的食宿费用,一律由个人负担。

六、落实居家隔离。境外入隽人员集中隔离期满后,由乡镇“点对点”接回纳入管理,乡镇直接责任人必须每日与境外入隽人员见面,严禁境外入隽人员私自离县、参与聚会。

七、依法严格管控。对违反上述要求的境外入隽人员,和因迟报、漏报、瞒报不报情况造成严重后果的相关人员,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应责任。境外人员入隽不报告、拒不遵守我县疫情防控措施或故意隐瞒旅居史和相关病例接触史及病情情况,造成疫情扩散、妨害传染病防治、危害公共安全的,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八、接受群众举报。全县广大人民群众要时刻保持警惕,对境外入隽人员违反隔离管控规定等行为进行监督举报,全力维护通城来之不易的防控成果。举报电话0715—4338760。

通城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指挥部

2020年3月29日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