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城县推进“两病”登记和医保电子凭证激活工作

11-05 09:36   通城县融媒体中心   胡强

【全媒体记者 胡强】 11月4日,在通城县“两病”登记和医保电子凭证激活工作推进会上, 县医保局为全县各定点医疗机构讲解了“两病”保障对象、用药范围、认定标准及流程等政策,并就如何激活医保电子凭证进行了操作演示。

据了解,经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规范诊断,确诊为高血压、糖尿病并采取药物治疗的“两病”患者在门诊使用降血压或降血糖的药物时,可享受优先选用医疗保险目录甲类药品,国家基本药物,通过一致性评价的品种,集中招标采购中选药品等。“两病”参保患者在统筹区内二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降血压、降血糖药品费用,由城乡居民医保统筹基金按政策规定的比例支付。

会议要求,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两病”门诊用药保障工作,强化责任意识加强统筹指导,跟踪工作进展,部门协调共同推进,确保“两病”患者及时享受待遇。要完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管理,落实基层医疗机构和全科医师责任,确保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对象登记“两病”患者信息准确真实,做好“两病”患者健康管理。要健全监督举报、智能监控信用管理等机制,严厉打击欺诈骗保行为。各定点医疗机构要将配发的易拉宝、海报、立牌、贴纸等宣传物料,在各服务窗口进行铺设,并通过LED显示板滚动播出宣传标语,全力推广医保电子凭证签发激活工作,确保工作目标按计划时间完成。

(编辑:胡颖 审核:黎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