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发布最新放假通知!

12-09 09:11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2021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


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1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0〕27号)要求,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2021年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放假调休日期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元旦:2021年1月1日至3日放假,共3天。

二、春节:2月11日至17日放假调休,共7天。2月7日(星期日)、2月20日(星期六)上班。

三、清明节:4月3日至5日放假调休,共3天。

四、劳动节:5月1日至5日放假调休,共5天。4月25日(星期日)、5月8日(星期六)上班。

五、端午节:6月12日至14日放假,共3天。

六、中秋节:9月19日至21日放假调休,共3天。9月18日(星期六)上班。

七、国庆节:10月1日至7日放假调休,共7天。9月26日(星期日)、10月9日(星期六)上班。

节假日期间,各地、各部门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人民群众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0年11月26日


除此之外

部分学校的寒假安排也已出炉

最新汇总速看!

咸宁中小学寒假时间确定

12月8日,记者从市教育局获悉,咸宁市2021年寒假时间正式确定: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将从明年1月26日起陆续迎来寒假。

根据相关文件规定,全市幼儿园寒假时间不晚于2021年1月26日(农历腊月十四),义务教育学校寒假时间从2021年1月30日(农历腊月十八)开始,普通高中寒假时间不晚于2021年2月4日(农历腊月二十三),中职学校寒假时间不晚于2021年1月25日(农历腊月十三)。

2021年春季学期,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幼儿园)、中职学校2月27日(农历正月十六)报到,2月28日(农历正月十七)正式上课;普通高中2月24日(农历正月十三)正式上课,其中高三年级2月19日(农历正月初八)正式上课。 

在欢度假期的同时

也提醒大家要做好防疫

减少人员聚集

加强个人防护

来源:湖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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