寒假放假通知来了!

12-10 17:23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学校(幼儿园):

根据《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施方案》《普通高中课程方案》精神,全市幼儿园寒假时间不晚于2021年1月26日(农历腊月十四),义务教育学校寒假时间从2021年1月30日(农历腊月十八)开始,普通高中寒假时间不晚于2021年2月4日(农历腊月二十三),中职学校寒假时间不晚于2021年1月25日(农历腊月十三)。

2021年春季学期,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幼儿园)、中职学校2月27日(农历正月十六)报到,2月28日(农历正月十七)正式上课;普通高中2月24日(农历正月十三)正式上课,其中高三年级2月19日(农历正月初八)正式上课。 

咸宁市教育局

2020年12月8日

信息来源: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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