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媒体记者 卢耀武】12月24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举行《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线上培训。来自全县各化妆品经销商、从业人员参加了此次集中学习。
在培训会上,国家监督管理局化妆品监管科学研究院副院长何一凡对《条例》所颁布实施的背景、出台的过程、目的与意义等内容进行分析解读。来自全县67位化妆品经销商、从业人员参加了集中学习。
据悉,明年施行的《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包含了总则、原料与产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法律责任、附则六方面的内容。涵盖了化妆品生产、流通到消费者的整个产业链条的全面监管。
通城县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罗精阳:《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将于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条例进一步规范了化妆品市场监管,加大了非法经营的打击力度。对不符合标准的生产经营化妆品违法行为最高可以5倍以上20倍以下罚款。同时对注册人、备案人法律责任和出具虚假检验报告处罚都做出了明确规定。
(编辑:胡颖 审核:傅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