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明确返乡人员健康管理政策的通告

01-26 16:25  

为切实做好返乡人员管理,现将我县返乡人员健康管理政策通告如下:

一、返乡人员范围

(一)本通知返乡人员:是指1月28日至3月8日期间,从外省低风险地区返回通城境内的人员,以及发热门诊医护及工作人员,定点医院医护及工作人员,口岸检疫、边检和直接接触进口货物的从业人员,隔离场所工作人员,进口冷链食品从业人员,监管场所、福利机构、养老机构工作人员,农集贸市场,交通运输工具从业人员(以下简称“重点人群”)的省内跨市流动人员。

(二)境外来(返)隽人员,中高风险地区来(返)隽人员:按照现行防控政策,严格闭环管理。

(三)外省低风险地区:来隽出差、培训、经商、旅游、务工等人员,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凭健康“绿码”并测温正常后,安全有序流动。

二、持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返乡

返乡人员可在出发地任意一家有核酸检测资质的医疗机构、疾控机构或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凭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包含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信息的健康“绿码”返乡。

三、查验核酸检测证明

返乡人员返乡前应告知居住地村(社区),返乡后由居住地村(社区)查验其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包含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信息的健康“绿码”。

四、返乡后的网格化管理

各乡镇要准确掌握返乡人员信息。村(社区)提前对返乡人员摸底排查,建档造册,并主动告知当地健康管理政策,认真登记返乡时间、地点、所乘交通工具、职业、旅居史、健康状况等信息,做好健康监测、健康宣教和异常状况处置等工作。查验返乡人员和省内外返乡重点人群核酸检测结果,无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应迅速在目的地进行采样检测,并在第7天和第14天分别做一次核酸检测。如未按时进行核酸检测,造成后果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五、返乡后健康管理

(一)返乡前后“双”报告。所有从省外的返乡人员应做好自我健康监测,观察是否有发热,干咳,咽痛,腹泻等症状,并及时了解目的地返乡人员健康管理政策。在返乡前由本人或亲友向居住地村(社区)如实报告。返乡人员和省内外返乡重点人群,应在返乡前7天进行核酸检测。持近7天核酸检测阴性结果,做好旅途个人卫生防护,确保健康安全返乡。返乡后及时向居住地村(社区)报到,全程配合完成健康管理。

(二)返乡后坚持非必要不外出。请市民朋友不要外出旅行,严禁前往境外或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全县公职人员和学校师生非特殊情况不准外出,确需外出的,须向居住地村(社区)进行报批,并严格遵守目的地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全县党员干部要带头留在通城过春节,确需离隽的,必须提前向居住地村(社区)报批。

(三)坚持非必要不聚集。在春节前后,全县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一律取消集体团拜和大型慰问、联欢、聚餐等活动,倡导“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并向居住地村(社区)报批。返乡人员不要前往人员密集和密闭场所,不组织、不参与集体性活动,聚会聚餐时做好个人防护,保持1米以上的社交距离。暂停开展一切聚集性宗教活动。

六、及时科学就诊

返乡后,时刻保持良好的个人防护意识,倡导健康生活方式。如出现发热,干咳,咽痛,腹泻等症状,务必按照通城县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规范佩戴口罩,及时到就近的医院发热门诊进行排查和诊疗,就医过程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返乡人员健康管理政策从即日开始实施。各地各单位要突出加强高速公路入口、车站周边、城乡结合部、务工返乡人员较多的地区防控,要进一步压实属地、部门、单位、个人“四方责任”,加强返乡人员健康管理,抓实疫情防控工作各项措施,毫不放松抓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确保广大人民群众度过一个安宁祥和的春节。

通城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指挥部

2021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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