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媒体记者 李索 报道】1月30日上午,通城县农业农村局联合县公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开展打击私屠滥宰行动,对前期摸排暗访发现的大坪乡一处私宰窝点进行依法查处。
在大坪乡南坪社区私屠滥宰现场,污水和血水横流,臭气熏天。执法人员出示证件后,责令私屠滥宰人员立即停止非法宰杀活动,打扫清洗场地卫生,对屠宰工具进行了收缴。经过现场查证,该批生猪是当事人吴某收购的,没有办理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和相关登记,并以母猪肉充当鲜猪肉进行销售,违反了《生猪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执法人员对现场进行了消杀,并将没收的7条生猪全部运往无害化处理厂进行无害化深埋处理。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查办中。
根据国务院《生猪屠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未经定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生猪屠宰活动。对违反条例规定的,处以违法所得的3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县农业农村局农业综合执法大队畜牧中队中队长 李祖恩:接下来,我们将继续加大对私屠滥宰行为打击力度,发现一起、曝光一起、查处一起,坚决做到零容忍,确实保障上市肉产品质量安全。
编审:习水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