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媒体记者 吴雷】近日,湖北省通城县一名幼儿在秀水游乐园走失,家长焦急万分之际,一位10岁的学生娃带着走失的孩子出现了……
3月14日下午,记者来到事发地点,走失幼儿的姑姑何女士回想起前一天在这里发生的事情,还心有余悸。
家长 何女士:当我晓得我侄子走失的时候,就慌得很,我朋友都帮忙四处寻找;在我快绝望的时候,突然胡永芳同学带着我侄子出现在我面前,我都无法用言语表达那种心情,当时就十分感动。
原来,13号15时左右何女士带两岁的小侄女在秀水游乐园内玩耍,在自己玩手机时,一眨眼的功夫,就发现小孩子走丢了。这时,实验小学四年级的学生胡永芳刚好路过游乐园门口,发现一个闲逛的孩子,考虑到孩子的安全问题,这名10岁的小学生便将孩子带至路边,并在附近询问小孩家长。询问未果后,胡永芳就想着把孩子带到家附近的交警大队,向交警叔叔寻求帮助。在去交警大队的途中,有热心乘客了解到情况,立马帮助她报了警。
通城县公安局巡逻警察大队 贺俊:接到报警之后,我就迅速赶到交警大队将走失的小朋友带到游乐园事发现场,当时小朋友的家长正在游乐场门口焦急地寻找。当我们将小朋友交给家长的时候,她都感动得哭了。
见到自己走丢的小侄女安然无恙,何女士喜极而泣,不断说着感激的话。平复心情后,当场拿出500块钱表示感谢。这时,胡永芳同学毫不犹豫地拒绝了了何女士的好意,并表示这只是举手之劳,是她应该做的。现场民警、围观路人见此无不为之感动,纷纷为这个小学生竖起了大拇指。
通城县实验小学四(一)班学生 胡永芳:当时看到那个小女孩又不会说话,街上来往车辆又多,我担心他的安全。如果他爸爸妈妈找不到他一定很着急的,所以我就抱起了他,并想着帮他找到家长。
通城县公安局巡逻警察大队 贺俊:胡同学遇事不慌、乐于助人的优良品质确实值得我们每一个人学习。我想,如果我们全体市民都弘扬这种社会公德的话,对于我们社会的治理都会带来很大的帮助。
事后,何女士来到实验小学将一面锦旗送到学生胡永芳手上,再次向她的帮助表示感谢。不计报酬,助人为乐,胡永芳同学的热心事迹也在校内外传播开来,学校决定授予胡永芳同学“助人为乐好少年”荣誉称号,并号召全校师生向她学习。
通城县实验小学四(一)班主任 廖彩球:我们学校一直以来都注重学生的文明习惯养成教育和学生的思想道德教育,特别是“学雷锋,做雷锋”教育活动,学校还被评为“咸宁市2020年学雷锋活动示范学校”,从胡永芳同学身上体现出来的机智和乐于助人的社会公德精神,让我本人很感动,更是我们学校的骄傲。
编辑:胡颖 审核:傅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