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强化当前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

11-23 09:08  

当前,国内疫情多点散发、局部暴发,省内疫情多链条传播,疫情防控形势十分严峻复杂,“外防输入”压力持续加大。为进一步防止疫情输入,从严从实落实各项防控举措,经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现将有关要求通告如下:

一、各乡镇、县直各单位干部职工近期非必要不外出,非必要不出县,不得前往疫情发生地和高风险地区。倡导广大市民非必要不外出。

二、人人都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营造全民戴口罩的良好氛围,劝导市民出家门即戴口罩,做好自我防护。凡进入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以及宾馆酒店、商场超市、农贸市场、影剧院、文娱场所、景区景点等公共场所必须扫码进入,必须全程科学规范佩戴口罩。

三、进入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以及宾馆酒店、商场超市、农贸市场、影剧院、文娱场所、景区景点等公共场所,必须持有24小时核酸阴性证明。

四、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商场超市、农贸市场、宾馆酒店、影剧院、文娱场所、景区景点,须在入口处设置疫情防控专门查验岗,对进入人员查验健康码、行程卡及24小时核酸阴性证明。

五、全县所有公职人员带头开展常态化核酸检测,近期要坚持“每天一检”。各职能部门必须督促重点行业重点人群严格按照规定频次开展核酸检测。

六、所有县外返乡人员,均须提前2天向所在村(社区)、工作单位报备,自觉接受社区(村)健康管理,落实“三天三检”和居家健康监测措施。

七、请广大市民自觉做好个人防护,检测时要戴好口罩,与他人保持一米线安全距离,自觉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统一安排,遵守现场工作秩序。

八、对未履行以上个人疫情防控责任引起疫情传播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追究法律责任;给他人人身、财产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属于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的,由纪检监察机关追究相关责任。

以上防控措施,将根据国内省内疫情发展形势,因时因势适时调整。

通城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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