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说纪》第三期——让“三资一项目”廉洁规范

05-11 15:30  

“三资一项目”是指资金管理、资产处置、资源配置和工程项目。近年来,有的党员干部在“三资一项”上动起“歪心思”,触犯纪律红线,滑入犯罪深渊,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今天的《以案说纪》栏目,我们围绕资金管理和工程项目领域的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开展以案释纪、说纪。希望全县广大党员干部引以为戒,做到知纪、明纪、遵纪、守纪。

真实案例

通城县某单位李某某违规处置国有资产问题。2013年至2016年,李某某任通城县某单位党组成员期间,该单位在未经招投标程序、未履行国有资产处置手续情况下,经集体研究将单位某项目交于建筑商承包,并将单位国有资产抵扣工程款。同时李某某还存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问题。2021年12月,李某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通城县沙堆镇某村村干部吴某、卢某违规套取项目资金问题。2021年5月至2021年11月,沙堆镇某村在涵管安装工程及挖机平整工程中,虚增工程量套取资金27790元,用于支付村办食堂不合理开支。2023年1月,吴某、卢某、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上述典型案例,反映出“三资一项目”监管存在不严不实的情况,廉政风险防控制度不健全,未形成决策、执行、监督有效制约的闭环机制,财务管理不规范,项目招标和工程管理不到位,资产处置和资本运作监管不力。相关工作人员对纪法不知敬畏,触犯法律底线,造成不良影响。

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要从上述案件中深刻汲取教训、引以为鉴,并对照检查、举一反三,切实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堤坝。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要坚决扛牢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细化管理举措,加强对“三资一项目”的监管,管好本单位本部门的人和事,以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凝聚干事创业的强大力量。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将始终保持纠治腐败的高压态势,聚焦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强化监督,严厉查处涉及资金管理、工程项目的腐败案件,督促相关部门完善内控机制,为通城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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