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不获利的中间人
帮助贩卖含有依托咪酯的电子烟
也是犯罪?
对的,没错!
近日,通城一女子因此事被刑拘
【通讯员 杨晗 李佳玫】9月11日凌晨1时许,通城县公安局石南派出所经线索摸排,在通城县隽水镇一小区内将涉嫌贩卖和吸食含有依托咪酯电子烟(俗称"麻烟")的吴某抓获。当日,犯罪嫌疑人吴某因涉嫌妨害药品管理罪被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刑事拘留。
经民警深入调查后发现,8月中旬至9月初,方某典为帮助吴某贩卖含有依托咪酯的电子烟弹,多次介绍张某宁、刘某、罗某等人以200元/个的价格找吴某购买,他们通过微信转账给方某典,方某典再将钱款转给吴某,自己未从中获利。
10月18日9时许,石南派出所民警将犯罪嫌疑人方某典传唤到县公安局执法办案中心进行讯问,在铁证面前,方某典对其贩卖含有依托咪酯电子烟弹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犯罪嫌疑人方某典因涉嫌妨害药品管理罪,已被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警方提醒:
依托咪酯作为一种精神活性物质,长期吸食会呈现头晕、站立不稳和类似醉酒的状态,大剂量吸食还会导致易怒、懒惰,甚至会引起死亡。
依托咪酯电子烟伪装性很强,不法分子会将依托咪酯粉末加入电子烟内,在酒吧等娱乐场所进行贩卖。很多年轻人接触过依托咪酯电子烟后,会逐步提高对毒品的接受程度,从而进一步吸食毒品,走上违法犯罪道路,一定要提高警惕、注意防范。
今年10月1日开始,依托咪酯被正式列管为第二类精神药品,销售含依托咪酯电子烟属于严重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将严厉打击。如果发现身边有人吸食电子烟后行为异常,应及时向公安部门举报。
图文编辑:祝思思
责任编辑:熊皓
终审:胡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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