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把手”谈法治》第四期:保护消费者权益永远在路上

09-10 11:17  

【摄制 黎赛明】

主持人:尊重宪法,崇尚法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大家好!欢迎收看由中共通城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通城县司法局主办,通城县融媒体中心承办的《“一把手”谈法治》电视访谈节目。今天来到《“一把手”谈法治》访谈节目现场的是通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徐庆富,欢迎您!

徐庆富:主持人好!观众朋友们大家好!很高兴今天来到节目现场,向大家介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及首次出台的配套行政法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的相关法律知识。

主持人: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建立和完善扩大居民消费的长效机制,使居民有稳定收入能消费、没有后顾之忧敢消费、消费环境优获得感强愿消费。今年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30周年,7月1日起新施行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作为配套行政法规,有哪些亮点,将带来哪些影响?

徐庆富:今年7月1日起新施行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亮点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坚持问题导向。重点在细化经营者义务、强化国家保护、完善争议解决等方面作出了一系列规定。二是破除痛点和堵点。针对预付式消费、直播带货、“一老一小”、“霸王条款”、“刷单炒信”、“大数据杀熟”、自动续费、强制搭售等消费痛点,条例作出了专门的规定。三是完善解决机制。发生消费纠纷怎么办,这是消费者关心的现实问题。条例完善了消费争议的解决机制。要求经营者落实首问负责,体现了“谁销售谁负责”“谁服务谁负责”“谁主管谁维权”的取向,最大限度保护消费者权益。

主持人:结合当前我县消费投诉举报现状,请谈谈我县消费者权益保护面临的问题有哪些?

徐庆富:通城是个消费大县,全县有52万多消费者,保障消费者权益永远在路上。我县消费维权工作存在“三多”局面:一是投诉举报数量多。近几年来每年我局受理投诉举报数量均达到3000起左右,今年以来我局共受理登记消费者投诉举报1894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44.7万余元。二是投诉举报类型多。从投诉类别来看,涉及的领域越来越广。今年来,商品类投诉占比61%,食品、化妆品、服装鞋帽、家居用品、家用电器是投诉举报热点;服务类投诉占比39%,餐饮和住宿、装修装潢、预付式消费是服务类投诉的热点。三是职业打假投诉举报数量多。职业索赔通常以广告宣传、标签标识、说明书等轻微瑕疵为由向商家要求惩罚性赔偿,以高额处罚威胁商家、寻求私了。

今年6月,我局陆续接到几起职业打假人投诉举报通城县某茶场生产的茶叶外包装袋上标注的执行标准问题,要求退款并赔偿。在调解过程中,我们工作人员向投诉人宣传了新出台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第49条:商品标签标识、说明书、宣传材料等存在不影响商品质量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瑕疵的,不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的“惩罚性赔偿”。最终投诉双方达成协议,只退回货款,不予经济赔偿。《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的出台强调对经营者合规经营的保障,如“知假买假”之问题的适当回应,瑕疵产品之“适当免责”等。

主持人:近年来,面对消费者权益保护,我县在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方面有哪些新举措,有哪些亮点和成效呢?

徐庆富: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近年来,我们以消费纠纷集中统一多元闭环处置试点县建设为契机,通过建立“三个”机制,积极打造社会共治“试验田”,真正解决民生消费问题。

一是建立集中调处机制。畅通12315消费投诉、12345市民热线、消委和解平台、人民调解、消委基层分会五条渠道,构建“登记、分办、办理、督办、监督”维权调处机制,高效化解消费纠纷,提高消费者满意度。

二是建立闭环处置机制。设立消费纠纷和解室、消费维权工作室、消费纠纷人民调解室、消费纠纷裁解室、消费维权执法室等“五室”,统一归口集中处置城区消费纠纷,推进城区消费维权“一窗口受理、一站式接待、一条龙服务、一揽子解决、全过程管理”。

三是建立多元调解机制。2023年3月15日正式成立了通城县消费争议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推进“12315”消费投诉行政调处与人民调解衔接机制建设,加强与县法院、县司法局、县公安局、县信访局等部门联动衔接,多元衔接,调解消费争议纠纷,力争将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2023年全县12315、12345及湖北315消费投诉和解平台共受理投诉举报3303件,均已办结,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共计113.39万元。

主持人:结合全面优化营商环境,国务院颁布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从7月1日起正式生效,市场监管部门在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方面有哪些新动向?

徐庆富:全面优化营商环境,保障消费者权益,永远在路上。我们将以贯彻《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为契机,重点从三个方面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一是加强监管执法,净化市场消费环境。持续推进民生领域“铁拳”行动、儿童和学生用品安全守护、餐饮质量提升等专项行动,提升群众日常消费的满意度。二是开展放心消费行动,增强消费者获得感。在全县范围打造一大批放心商店、放心市场、放心街区、放心景区、放心乡村等区域品牌,拉动城乡消费。三是打造示范标杆,减少纠纷根源。通过树立行业标杆,带动市场主体加强行业自律,全面提升经营服务水平,通过在标杆企业推行线下七日无理由退换货制度,建立放心消费示范村,设立食品快检室等方式从源头守护产品质量,优化消费环境。

最后在这里也提醒广大消费者,购物后要注意保留相关消费凭证,如自身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要注意依法维权,消费者可拨打12345或12315服务热线或携带相关凭证到市场监管局投诉维权。

主持人:本期节目就到这里,更多精彩内容,请关注云上通城APP、通城发布视频号,下期节目我们再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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