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5日,通城县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主任会议暨党组(扩大)会议召开。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刘季平主持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11月4日—6日考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省委常委会(扩大)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市委常委会(扩大)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县委常委会(扩大)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70周年大会上发表重要讲话精神、省委书记王蒙徽在庆祝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成立7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珠海市驾车冲撞行人案件作出的重要指示;《中共咸宁市委办公室印发<关于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的若干要求>的通知》。
会议审议了通城县人民政府实施《湖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情况;通城县人民政府2024年县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通城县人民政府2023年度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情况;通城县人民政府县十九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市六届部分人大代表辞职事项;人事任免事项。
会议决定县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于11月25日召开。
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傅新祥,副主任王玲、周益斌、胡旭明、李三明,县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办公室主任金关参加会议。
来源:通城人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