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合医疗资源 发展康养事业

01-31 12:05  

健康是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必然要求,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条件。目前,我国已经进入人口老龄化快速发展阶段,人口老龄化日趋严峻,养老问题是我国现阶段亟待解决的社会问题,迫切需要融合医疗资源,发展康养事业。医疗康养作为新兴产业,既是培育发展新动能、赢得未来竞争新优势的关键所在,也是提升城乡老人医疗水平,改善老人就医环境的民生项目。

“人人都会老,家家有老人”。通过调查了解,我县65岁以上的老年人达到4.8万,占总人口的9.2 %。其中,空巢老人达到1.2万,占老年人总数的 25 %,老人的照料、护理和医疗救治等问题日益突出。

近年来,我县探索了医疗与养老相结合的模式,构建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加快发展医疗康养产业,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诸多问题,导致养老服务供需失衡,总体质效不高。一是社区居家养老的医疗服务有限。现已建成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其优点是操作便利、家庭经济压力较小,缺点是社区医疗水平不高,只能做简单的体检和治疗,而且只在白天提供服务,夜间发病得不到及时治疗。二是养老机构医疗托管服务有缺陷。现有的养老机构,大多与附近的县医院、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等医疗机构签订了医疗服务协议,服务对象居住在养老机构,方便老人集中就医,但也存在夜间治疗不及时的问题。三是医疗养老模式引进难。医疗养老模式有些贵族化,费用过高,普通老人特别是农村留守老人难以负担,不被大众所接受。

全面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融合,是有效整合养老、医疗资源,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医疗康复服务,实现老有所养、病有所医的有效途径。为此,特提出如下建议:

一、要创建“医疗融合”养老机构。将“融合医养资源、创建养老机构”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县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在土地审批、税收、医保、人员培训等方面给予优惠,降低准入门槛。整合社会资源,通过公建私营、民营公助、以奖代补等扶持政策,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医养融合”的养老机构。扶持公立医院开展“医养融合”养老服务,为“医养融合”在农村实施奠定基础。

二、要鼓励医院设置养老机构。鼓励公立、私立医院改造利用现有房屋,以老年病科为基础,扩大规模,建立养老护理中心。鼓励病源少、效益欠佳的医疗机构转型为“医养融合”的养老托护院,便于老年病人的治疗期和恢复期相分离,既能缓解老年病患长期“压床”的困境,同时解决病人“一床难求”的矛盾。

三、要推行养老机构康复服务。建议床位数在100张以上的养老机构设立康复中心,配备专业康复人员,或引进专业的康复机构,开展专业化的康复服务。

四、要完善基本医疗保险保障。打通城乡医保壁垒,对养老机构内设的医疗机构(诊所、卫生室、医务室)以及护理部、康复中心等,符合准入条件的,优先纳入城乡医疗保险范围。符合政策规定的医疗费用,允许按规定报销结算。

五、要加强“医养融合”队伍建设。县民政、人社和卫健部门要加强对各类养老机构医护、管理人员和养老护理员的培训,不断强化“医养融合”发展的人才保障。要鼓励医疗机构中优秀的执业医生和职业护士到养老机构中轮岗服务。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及其医护人员应纳入卫健部门统一管理,在资格认定、职称评定、技术准入和推荐评定等方面,与公立医疗机构同等对待。(青年界委员   陈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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